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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油焦水分的測定方法

2015-12-30  來自: 鶴壁市瑞普儀器儀表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(shù):2663

1、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
1.1  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石油焦總水分的測定方法。

1.2  本標準適用于延遲石油焦(生焦)。

2、引用標準

SY 2871 石油焦檢驗法

3、方法概要

將試樣放入烘箱中烘干為恒重,通過測定其烘干前后質量損失來計算試樣中的總水分,以質量百分數(shù)[%(m/m)]表示。

4、儀器

4.1  烘箱:能升溫到200℃,控溫精度±3℃。

4.2  盤子:深約2.5cm,面積約250cm2,用不銹鋼,馬口鐵或鋁材制成。

4.3  坩堝鉗。

4.4  工業(yè)天平:載荷600g,感量0.01g。

5、準備工作

按SY 2871 中方法A采樣,并粉碎為小于20mm,立即測定總水分。

若不立即測定時,則取250g裝入密閉容器。

6、試驗步驟

6.1  稱量烘干前的試樣

在預先稱量過的干燥盤子中,稱取約250g粉碎為小于20mm的試樣,稱準為0.1g,得到烘干前試樣的質量。

若試樣裝在密閉容器中,則稱量裝樣密閉容器,然后,將試樣全部全部倒入預先稱量過的盤子中(當容器較濕或粘有試樣時應烘干,倒凈),再稱量空密閉容器。計算出烘干前的試樣的質量。

6.2  稱量烘干后的試樣

將盤子中的試樣鋪平,放入打開自然通風孔并已調到105±3℃的烘箱中,干燥180min。然后取出盤子,在室溫下冷卻10min,稱量。然后再放入烘箱中20min,取出,冷卻10min,再稱量。直到連續(xù)兩次質量變化不超過0.25g為止。取其算術平均值作為烘干后的質量。

注:如果產品標準需要,則允許采用200℃、45 min、或150℃、100min的試驗條件進行干燥。

7、計算

試樣中總水分W[%(m/m)]

按下式計算:

W=(m1-m2)×100/ m1 

式中:m1 —烘干前試樣的質量,g;

      m2 —烘干后試樣的質量,g。

8、精密度

按下述規(guī)定判斷試驗結果的可靠性(95%置信水平)。

8.1  重復性:同一操作者重復測定的兩個結果之差,不應大于0.5(m/m)

8.2  再現(xiàn)性:兩個實驗室對同一樣品測定的兩個結果之差,不應大于0.7%(m/m)

9、報告

取重復測定兩個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試樣的測定結果,取到0.1%(m/m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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